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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廣西民族大學MTA一志愿復試公告院校動態(tài)

點擊數(shù): / 作者:leayin / 2022-03-29
廣西民族大學MTA,MTA一志愿

為加強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規(guī)范,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的復試安全、平穩(wěn)進行,依據(jù)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廣西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質量為先的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wěn)妥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的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公平公正。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堅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接收各方廣泛監(jiān)督,切實維護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及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客觀評價。量化業(yè)務課考核,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的質量、效率和水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六)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選拔質量。

三、學院組織機構

學院是復試工作的主體,按要求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各學科復試專家組、復試資格審查小組(以下分別簡稱領導小組、監(jiān)督小組、復試專家組)。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并作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復試工作,成員應包括相關學科負責人、學術骨干、碩士生指導教師等。

主要職責:

  1. 根據(jù)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學科特點,制定一志愿復試實施細則、調劑工作辦法,并報研究生院審核后組織實施。

  2. 按照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標準遴選命題教師、復試面試教師、助理及志愿服務等復試工作人員,各類人員要配齊配足配強。

  3. 制訂復試工作人員行為規(guī)范,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教育與培訓。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做好分組、分類、分角色針對性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4. 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5. 提前配齊配足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認真做好相關設備及平臺的測試、調試。

  6. 組織實施本學院復試試題的命制、保密及評閱工作。

  7. 審核本單位復試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

  8. 按規(guī)定開展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和接受考生相關咨詢、申訴、解釋和善后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應自覺遵守招生工作紀律,發(fā)揮領導、監(jiān)督作用,堅持集體議事原則,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嚴禁個人行為,會議紀要等材料須存檔保存。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監(jiān)督小組組長由本級黨組織書記擔任,紀委書記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監(jiān)督工作。

主要職責:

  1. 負責對本學院調劑、復試和錄取等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配備視頻監(jiān)考員每組各1名,全程監(jiān)督考生“雙機位”,隨時查看考生行為、眼神及主機位屏幕。監(jiān)督負責命題試卷的印制、復試試題抽簽;監(jiān)督及實施主考官、考官抽簽工作。

  2. 提供包括聯(lián)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調查處理。

  3. 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責任。

  4. 依規(guī)受理考生的申訴、舉報、投訴等事宜,配合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做好有關招生行為的調查查處和移交。

(三)復試專家組

復試專家組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組長一般應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擔任,成員應由研究生指導教師或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的副高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人。各學科可根據(jù)參加復試的人數(shù)情況可成立若干復試專家小組。

主要職責:

  1. 負責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

  2. 在復試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分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面試時,每位成員須盡責、公正、公平、合理地對考生進行現(xiàn)場獨立評分。

  3. 明確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復試過程中不做與復試無關和影響考生復試的事情,如使用手機、閱讀書報、聊天等。

  4. 面試過程中,要安排人員引導候考。開考后,除復試小組成員和應試考生外,其余人員不準出入面試視頻區(qū)。

  5. 將考生的面試情況和成績詳細記錄匯總并報研究生院備案,以備查核。

  6. 復試須全程錄音錄像,要求全畫面錄像,錄音須與錄像同步。

另外,每個復試專家組,應配備復試秘書和技術秘書各1名(復試秘書須為學院正式在崗教師,負責線下會場準備、文檔資料準備、復試情況記錄等;技術秘書負責完成線上復試平臺準備、復試系統(tǒng)操作、候考管理、考生身份驗證、線上環(huán)境管控等);配備視頻監(jiān)考員1名,全程監(jiān)督考生“雙機位”,隨時查看考生行為、眼神及主機位屏幕;配備應急工作人員1名。

    (四)資格審查小組

資格審查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成員由研究生教學秘書、學院辦公室等專職工作人員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 負責與考生進行聯(lián)絡與信息互通。

  2. 負責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相關證件等方面的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規(guī)取消其復試資格。

  3. 負責出任復試專家小組秘書,并負責復試記錄單、專家打分表、復試結果匯總等表格的整理、統(tǒng)計、上報及復試相關材料的存檔。

  4. 負責完成學校及學院分配的其他復試相關工作。

    (五)技術與服務支持組

技術與服務支持組長由學院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在崗教師、學院辦公室等專職工作人員組成。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復試期間軟硬件設備調試和線上復試平臺準備。

2.負責提前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設備調試。

3.完成線上復試系統(tǒng)操作、候考管理、考生身份驗證、線上環(huán)境管控等。

4.負責復試期間場地及衛(wèi)生、桌椅、臺簽、工作透明箱、餐飲等后勤工作。

5.做好防疫工作,試前試后消毒工作。

6.負責完成學校及學院分配的其他復試相關工作。

 

四、招生計劃

 

(一)學術型

學科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預計人數(shù)

28

 

 

  (二)專業(yè)型

專業(yè)

旅游管理

圖書情報

預計人數(shù)

95

90

    五、復試

      (一)考生復試資格要求

      1.符合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yè)目錄中規(guī)定的相關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2022年國家分數(shù)線(B類考生)。

      3.學院在國家分數(shù)線基礎上,綜合考慮學科專業(yè)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可提出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

      (二)復試比例

   第一批一志愿圖書情報專碩考生復試比例為1:2(如總分相同,均進入復試),旅游管理專碩和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一志愿考生全部進入復試。

      (三)復試時間和批次

   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8:00-22:00。

   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批次復試。一志愿考生復試擬錄取后若有剩余指標的,調劑考生進行第二批復試。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復試標準相同。

   復試具體時間、程序及相關要求等由學院安排確定,請考生密切關注學院官網通知做好復試準備工作。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復試方式

    統(tǒng)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本學院所有招生學科專業(yè)統(tǒng)一采用網絡遠程復試。

    復試平臺采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進行,“釘釘會議”作為應急備用平臺。復試專家組采用現(xiàn)場集中對考生進行線上考核。

       (五)復試準備工作

1.招生學院復試準備工作

(1)統(tǒng)籌制定實施細則,強化信息公開

各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要求,制訂具體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建立機構、明確任務、細化要求、落實責任。復試錄取細則要注重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陽光招生的理念;應包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監(jiān)督小組成員名單,考生申訴受理聯(lián)系人及電子郵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招生計劃,成績計算、錄取規(guī)則、調劑辦法等內容。

一志愿復試學院按照一級學科設置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設置1個復試工作組;圖情專碩考生一志愿考生較多分成4個復試組;旅游專碩一志愿考生1個復試組。每個復試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等標準包括考生成績排名統(tǒng)一。

(2)做好考生復試通知,強化人文關懷

復試前,學院做到及時聯(lián)系復試考生,弄清考生的基本情況,并確認考生是否參加復試。

同時,學院在復試前須對所有復試考生進行摸底,了解考生的復試場地、網絡環(huán)境、復試設備等相關情況,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針對性的指導;做好兜底支持保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問題,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

(3)做好系統(tǒng)測試演練,確保復試順利

學院根據(jù)實際情況分批次做好復試安排,按線上復試要求準備好相關設備和復試場所,提前對復試考場的網絡和音視頻進行測試。學院同時準備備用系統(tǒng),如遇問題,可以使用其他備用網絡復試系統(tǒng),仍須全程錄音錄像和仔細嚴格核驗。

細化復試環(huán)節(jié)全過程,實現(xiàn)無縫鏈接、閉環(huán)管理;提前組織模擬演練,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4)遴選培訓工作人員,強化行為規(guī)范

學院制訂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guī)范。要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與所有參與復試的人員逐一簽訂《復試工作安全責任承諾書》;加強工作人員的政策、業(yè)務、紀律培訓,確保相關人員嚴守工作紀律,執(zhí)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

學院在復試前,組織各學科專業(yè)復試所有相關人員分組、分類、分角色進行模擬演練,編制考生網絡復試指南,對考生進行系統(tǒng)使用培訓與指導,確保復試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5)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強化保密意識

學院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guī)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含所有可能使用到的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學院結合學科專業(yè)特點和人才甄選要求,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的考查;試題選擇應以開放性、綜合性的試題為主,考察考生對問題的全面理解。確保足夠的試題量。所有試題及其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6)技術與培訓保障

學院成立技術與支持服務組,指定專人負責技術問題,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系統(tǒng)使用培訓與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確保復試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7)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提升服務質量

學院結合本單位復試工作安排,綜合運用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回應考生關切并引導考生做好復試準備工作,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

學院準確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lián)系部門、電話號碼等,保證聯(lián)系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同時要加強對考生的心理疏導,做好人文關懷。

(8)加強復試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準備

學院認真總結近年來本單位復試工作中遇到的各類突發(fā)情況,積極借鑒其他招生單位妥善處置突發(fā)事件的經驗,做好本單位復試工作的風險評估和相關應對預案,堅決克服麻痹大意和“經驗主義”。

學院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對復試過程中突發(fā)發(fā)熱、網絡中斷等影響復試的因素,綜合研判,做出應急處理。

2.考生復試準備工作

請按照《廣西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遠程網絡復試考生操作指南》做好設備和環(huán)境準備。

(1)復試設備準備

考生需要按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應提前準備符合“雙機位”網絡遠程復試的設備和環(huán)境,準備好網絡視頻設備,建議1臺帶攝像功能的電腦+1部手機組合,選擇獨立安靜且網絡良好的復試地點。電腦用于正面視頻進行網絡遠程復試,手機用于背面視頻全場面監(jiān)控,用于視頻監(jiān)控的設備應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復試過程中不得轉換考試界面,不得人為中斷任何一臺設備,不得使用電子設備查閱資料,不得對考試界面、過程進行截屏錄像,不得將考試過程發(fā)送到互聯(lián)網上,否則按照復試違規(guī)或作弊處理,取消復試成績。

(2)復試環(huán)境和其他要求

應選擇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網絡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居家或者宿舍)準備復試。嚴禁選擇在培訓機構、網吧、商場、廣場等影響音視頻效果和有損復試嚴肅性的場所。考生如確實存在困難,應在復試前及時向報考學院反映,溝通解決辦法。

(3)設備調試

考生復試前在學院指導下提前完成設備調試,提前熟悉系統(tǒng)各項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

請考生提前了解面試軟件和熟悉系統(tǒng)操作,按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tǒng)考生端操作手冊鏈接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4)承諾書簽訂

考生復試前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和保密要求,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與考試相關的任何內容。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六)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應向招生學院提交滿足考生復試資格要求的證明材料,包括: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政審表、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加分項目材料(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資格審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關材料。

此外,學院可根據(jù)復試需要,要求考生提供本科期間成績單、科研成果、在校期間榮譽證書、其它能代表個人素質能力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請考生掃描制作成一個PDF文件,以報考專業(yè)名稱+考生編號+姓名命名,并按照各單位要求和指定方式提交??忌毚_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考核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歷學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列入不誠信考生名單,相關信息呈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

資格審查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實施。學院要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把復試入口關,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資格審查要求:

  1. 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并以電子版收存其身份證復印件。

  2. 考生在參加復試前應提交《廣西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審表》,無學習或工作單位考生應由檔案托管單位提供。若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者應說明具體情況,經招生單位同意后可暫不提供,待學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再向考生檔案所在(托管)單位發(fā)送人事調檔函,調取個人檔案進行認真審閱,對閱檔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本科畢業(yè)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yè)時間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線驗證報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 對部分報考條件涉及畢業(yè)年限、本科畢業(yè)專業(yè)等的學科,需審查其畢業(yè)年限、本科畢業(yè)專業(yè)以及其他條件。

  5. 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還須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6. 以“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還須核查考生的《報考2022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7. 審查符合教育部相關加分政策(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服務西部志愿者項目、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項目、三支一扶計劃、特崗教師計劃)證明材料。

  8. 審查考生已經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情況(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學校的待錄取,則取消其在我校的復試資格。

  9. 審查考生繳納復試費的情況。

  10. 資格審查應在復試正式開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各招生單位組織的復試。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復試期間,學院將通過研招網報考信息與復試實考考生信息進行比對,確??忌矸菡鎸嵱行?,并留存?zhèn)洳椤?/span>

    符合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達到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于復試前聯(lián)系報考學院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學校審核通過后,準予參加復試。

(七)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業(yè)務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等。

1.業(yè)務考核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大學本科階段專業(yè)學習情況(包括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及獲獎情況等);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忌缧枵故境晒?,相關材料應自己事先準備好。

考核方式:在線筆試或面試。

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治學態(tài)度、培養(yǎng)潛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考核方式:面試。

滿分各100分,均計入復試總成績。

(3)外語聽說能力

主要測試考生外語實際聽說的應用能力,一般要求考生用外語自述2分鐘并用外語回答評委2-3個問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可結合綜合面試同時進行。

考核方式:面試。

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報考旅游管理和圖書情報類別的考生,需加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考核方式:筆試或面試,由學院組織考核。

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各學院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詢問和了解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工作學習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并作為錄取的一個重要依據(j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學院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況的直接了解,必要時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審查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3.心理素質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由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學院聯(lián)合組織,采取網絡測試方式,測試時長約為20分鐘,測試結果不對外公布、不計入復試成績,僅供復試參考使用。

所有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指定平臺完成測試,否則不予進行其他環(huán)節(jié)復試。

4.體檢

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實際狀況,擬錄取考生將在入學前組織體檢。根據(jù)教育部、衛(wèi)生部、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八)復試要求

1.復試環(huán)境要求

(1)考生復試環(huán)境要求

考生須獨自在一個相對封閉的房間參加網絡視頻復試,環(huán)境應當安靜整潔;考生復試時,必須不戴帽子、圍巾、口罩,長發(fā)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攝像頭。

考生復試環(huán)境要雙機位攝像。主機位與評委交流,自己確保音頻、視頻的順利傳輸,能拍攝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動作和臺面。次機位要能拍攝考生的全身及周邊,接受考官和監(jiān)督小組實時網上監(jiān)控。

(2)學院復試專家組復試環(huán)境要求

學院根據(jù)復試小組分組需要設置評委面試室。面試室評委座位間隔需達到1.5米。面試室也需要設置雙機位,主機位要能拍攝到所有評委及主要動作,能向考生清晰展示要求事項;次機位是遠景機位,所有評委應在鏡頭內,主要監(jiān)控評委周邊環(huán)境。面試室要求提前一天消毒備用。

(3)異常情況處置

復試過程中,如果網絡出現(xiàn)異常,考生應主動聯(lián)系學院。招生學院有權對考生的復試時間另作安排,之前的復試內容和結果學院視情況可予認定。

2.復試通知及審查要求

(1)考生復試通知要求

逐一與復試考生聯(lián)系,提前通知復試時間和復試平臺等。

(2)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學院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和學歷學籍進行核驗,對應屆生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學院提前組織參加復試考生的網絡報到、報考資格審查等工作。學院安排專人提前對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戶籍信息進行仔細核對以確保無誤。

3.復試過程要求

     (1)復試時間要求

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嚴防作弊要求

面試開始前,考生要通過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tǒng)的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同時核查考生的報考庫、《準考證》、身份證件、學歷/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是否一致,杜絕冒名頂替。

加強復試過程管理,隨機確定考生復試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面試時啟封)。

(3)復試內容及評分要求

學院應充分考慮網絡復試方式、復試人數(shù)、學科專業(yè)特點等,提前組織專家命制好充足的試題,防止試題外泄。學院復試的相關內容和問題應符合學校相關規(guī)定設置。

同一學科分多個復試小組復試時,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問題)難度和成績評定等標準應統(tǒng)一。

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復試標準須一致。

(4)復試成績評定、錄入和復核要求

復試專家組復試過程,復試專家應當場獨立評分。

復試結束后,小組成員共同統(tǒng)計成績、校驗成績、錄入成績、復核成績,并予以簽名確認。

(5)復試申訴舉報要求

復試過程中,評委出現(xiàn)不當行為,考生應當先完成考試,過后再向學校申訴;考生出現(xiàn)不當行為,評委有權責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從,可取消復試成績。

(6)復試過程資料存檔要求

所有考生的復試過程均要全程錄音、錄像,一切錄音、錄像的資料(含復試平臺在云端備份)由學院負責下載且妥善保存;復試過程中產生的重要材料電子和紙質版都要歸檔備查。相關資料學院至少保存三年備查。

4.保密要求

復試過程中、復試結束后至復試結果使用完畢前,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直播、錄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對外發(fā)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否則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員須自覺履行保密義務,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九)成績計算

一般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成績。學院也可根據(jù)學科專業(yè)特點調整復試成績比例及組成,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后,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提前向考生公布。

1.初試成績的計算

學院根據(jù)可各學科專業(yè)的考試科目數(shù)量或統(tǒng)考科目的分值,依據(jù)計算方式計算初試成績標準分(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1)初試成績標準分=總分(滿分500分)/5

 (2)初試成績標準分=統(tǒng)考分(滿分300分)/3。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項目符合國家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成績標準分=(學院計算初試成績標準分的總成績+學院計算初試成績標準分的總成績各科目滿分/全部科目滿分×加分值)/(轉化百分制的數(shù)字,即除5或3.5或3或2)。

2.復試成績的計算

  (1)圖書情報和旅游管理

復試成績=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成績×25%+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5%+外語聽說能力成績×20%+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50%

(2)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復試成績=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成績×30%+外語聽說能力成績×20%+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50%

學院在復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生復試各項成績。

3.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標準分×50%+復試成績×50%。

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十)復試費用

 復試費180元/人(桂價費函〔2011〕572號文),考生須在復試前通過復試平臺完成繳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六、錄取

(一)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每批次復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獨立排序,按照錄取規(guī)則確定擬錄取名單。一志愿考生擬錄取后,剩余的招生計劃從調劑復試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

學院各學科擬錄取人數(shù)應嚴格控制在學校下達給招生計劃指標數(shù)內,不得超指標。

(二)錄取規(guī)則

1.相同學科專業(yè)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1)“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項計劃考生,分別在各自專項計劃內單獨排名。

(2)非專項計劃考生(含雙少生)單獨排名。

2.依次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偝煽兿嗤?,按照以下規(guī)則錄取:

(1)少數(shù)民族考生優(yōu)先錄取。

(2)同為少數(shù)民族的或漢族的,復試成績高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

     (3)復試成績相同的,綜合素質成績高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

3.所有考生只能在參加復試的專業(yè)錄取,不得轉到其他專業(yè)錄取。

4.錄取時,應參考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包括社團活動)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獲獎情況、體育、藝術特長以及工作業(yè)績等情況。

    (1)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

    (2)近5年以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公開學術刊物正刊上發(fā)表過報考專業(yè)領域相關學術論文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取。

    (3)近5年以來獲得過專業(yè)比賽獲獎、獎學金獲獎以及相關資格證書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取。

(三)候補與補錄

每批次公布錄取名單時,考慮到會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學科可按照招生規(guī)模100%的數(shù)量確定候補擬錄取考生。當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該專業(yè)增加招生指標時,從候補擬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

(四)錄取類別

1.非定向就業(yè):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2.定向就業(yè):畢業(yè)后按定向協(xié)議就業(yè)。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屬于定向就業(yè)。

(1)定向就業(yè)生須于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未簽訂者不予錄取??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定向就業(yè)在職生,其人事檔案一律不轉入廣西民族大學,不享受我校獎助學金待遇。

(五)不錄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復試任何一項(包括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理論、加試科目、復試成績)成績未達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體檢不合格的。

4.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違規(guī)行為的。

5.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

6.未經公示的。

    (六)取消錄取資格的情形

   1.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新生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的,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報考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5.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被錄取后應按調檔函規(guī)定的時間轉入個人人事檔案,逾期不能轉入檔案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

  1.主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已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可通過主動申請,聲明放棄擬錄取資格。

   2.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已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未按規(guī)定完成確認手續(xù)的,將被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考生無論以何種形式失去擬錄取資格,都不可申請恢復,復試小組可從該復試學科的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八)保留入學資格

 擬錄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況,可向我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審批同意后,保留資格1年。保留期滿后,需填寫《保留資格返回申請表》申請返回。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占用當年招生計劃。

保留入學資格考生,須在我校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向相關招生學院提出申請并報研招辦審核。

    (九)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包括全口徑照片復查、證件復查、檔案復查、資格復查、戶籍復查、享受初試加分復查,以及抽樣性的專業(yè)能力復試復查。包括初試和復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確認、復試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信息公開公示

(一)學院信息公開公示

  1. 招生計劃公開。學院應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各學科(研究方向)招生名額。

  2. 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提前向社會公開本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及具體實施細則。復試錄取辦法及具體實施細則要求復試前在單位網站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guī)定一律無效。

  3. 調劑方案公開。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調劑方案,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4. 復試考生名單公開。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5. 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并應對破格復試、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學校研招辦匯總全校擬錄取名單后,再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所有公示期間信息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學校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學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6. 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對考生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7. 學院對于其他按規(guī)定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予以公開。

    招生學院所有信息公布前,須上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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